关于做好学校在职党员到社区报到
为群众服务工作的通知
党组字【2014】23号
机关党委,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根据市委组织部等9部门《关于积极倡导在职党员到社区报到为群众服务的通知》(京组通〔2014〕15号)以及市委教育工委相关工作要求,开展在职党员到社区报到为群众服务,是加强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建设的重要载体,也是践行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有效途径,现将我校开展在职党员到社区报到为群众服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与范围
党的关系隶属于中央财经大学且居住地在北京市的在职党员。
二、报到形式
采取组织报到与个人报到相结合的方式。
组织报到。市委组织部分配我校对接的街道为海淀区西北旺街道和清河街道。学校党委到所分配的街道(社区)进行组织报到。
个人报到。鼓励在职党员个人到居住地社区党组织报到登记。在职党员个人持学校统一印制的介绍信到社区报到,并认真填写报到联系证,按照社区统一安排开展服务。
三、时间安排
6月30日前,学校与对接街道接洽,商讨在职党员进社区工作。
7月3日前,机关党委、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完成党员进社区动员部署工作,发放《致中央财经大学全体在职党员的一封信》(附件1),做到在职党员全员知晓。
7月10日前,机关党委、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完成教职工党员信息汇总工作,填写《中央财经大学在职党员到社区报到为群众服务工作信息统计表》(附件2);完成在职党员个人到居住地社区党组织报到工作,填写《中央财经大学在职党员到社区报到为群众服务工作(个人报到)情况汇总表》(附件3)。学校将按照市委组织部统筹分配的街道(社区)完成组织报到,与街道(社区)商议细化学校基层党组织与街道(社区)对接的方案。
7月11日,机关党委、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配合学校党委做好在职党员进社区的管理与服务工作。学校向市委教育工委组织处报送组织报到及个人报到情况,上报《北京高校在职党员到社区报到为群众服务工作统计表》。
四、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基层党组织要把在职党员到社区报到为群众服务作为强化党员宗旨意识、加强服务型党组织建设的重要内容,高度重视,精心组织,抓好落实。
2.落实工作责任。基层党组织要按照学校党委部署,了解掌握本单位在职党员基本情况、专业特长和服务意愿,协助社区统筹安排在职党员服务群众工作。在职党员要积极参加组织报到或以个人报到形式到社区报到,带头遵守社区各项规章制度,结合自身特长和能力认领服务项目和岗位,按照社区党组织的要求做好服务群众工作。
3.建立长效机制。基层党组织要把在职党员到社区报到为群众服务工作与开展党组织共建活动、组织教师党员社会实践等工作统筹起来,加强工作研究,探索有效载体,建立长效机制,努力推进服务工作常态化。
4.注重典型宣传。基层党组织要注意培养、选树和宣传一批在职党员到社区报到为群众服务的先进典型,充分发挥典型带动作用。
请机关党委、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将《中央财经大学在职党员到社区报到为群众服务工作信息统计表》和《中央财经大学在职党员到社区报到为群众服务工作(个人报到)情况汇总表》于7月10日前报送组织部办公室(办公楼507房间),电子版发送至62288217@163.com。在职党员到社区报到介绍信存根和回执联由机关党委、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留存,报到联系证由党员个人留存使用,年底收回。
机关党委、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于6月30日到组织部办公室领取报到介绍信和报到联系证。
联系人:王颖、杨柳。联系电话:9116、8217。
特此通知。
附件:1.《致中央财经大学全体在职党员的一封信》
2.《中央财经大学在职党员到社区报到为群众服务工作信息统计表》
3.《中央财经大学在职党员到社区报到为群众服务工作(个人报到)情况汇总表》
组织部
2014年6月27日